74回乡记

         陈贤庆

         (序)

19749月,我又获得一次探亲假。

197211月,我所在的砖厂由于当地的土质不行,机械生产的方砖质量不合格,与当年11月解散。我们几位知青没有回原生产队,而是全体调到附近的第12生产队。在那里,我认识了另一位女知青小红,并谈上恋爱。在恋爱过程中的事,就不在此文中赘述了。

197411月,因红的一家人都在香港,红获得批准到香港去。对于一位在农场里受苦受难的女知青来说,是天大的好事。19737月,父亲获得平反,摘下了“历史反革命”的帽子,政治上得到解放,心情舒畅。到了19749月,受二哥二嫂之邀,父母决定到南京去居住一段时间,而我,需要担当起护送的任务。于是,便申请探亲假。而刚好这时,红也获准赴港,于是,又可陪同她一段路。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一)

某日,我们告别了队里的知青朋友,先到邻近的一个农场的场部,坐班车到海康县城,再坐车到湛江市。红会晕车,这半天的路程,也多亏了我在身旁照顾。在下午4点钟时分,在红迷迷糊糊、脸白唇青之际,我们终于踏上了湛江市的土地。

     我们下车后,到了车站售票处。我忙着去买票,我要买两张票,一张广州,一张阳江。这时,红提出,买两张阳江的,她也想在那里停一停。我以为她晕车厉害,想分两段路走,这也很合适。对此提议,我当然也求之不得,我对她实在难舍难分。

     很顺利,我买到了两张次日到家乡县城的票;接着,又找好了旅店,当然,我们都分别住在一个数十人同住的大房间,那年头,旅店是没有单间的,即使有,知青们也住不到或住不起。

     当这两项大事完成了以后,我与红得以漫步在湛江的街头。说来惭愧,我们相识相恋了两年,还没有一次机会一起到过某个城镇游玩,而这是第一次,也是最后一次。红因晕车带来的不适渐渐消失了,她显得高兴起来,毕竟是来到了一个大城市,毕竟是和自己的男朋友在一起。他们漫步到了海滨,看到了令人心旷神怡的碧蓝色的海水,看到了海上飘浮着的白帆,以及远处青黛色的岛屿。夕阳的余晖撒在海面上,金灿灿的海水在微微荡漾。我们走到海滩上,红兴奋地捡拾着那些并不漂亮的贝壳。不久,一轮红日渐渐沉落在海平线上,把海水染得红彤彤的。

     该吃晚饭了,如果放到现在,我们应会安排一顿温馨浪漫的烛光晚餐,或至少会找一个舒适的环境慢慢享用那些美食吧,可惜的是,在当时,这一切都做不到,我们只能在一间并不干净的饭店里,混在众食客之中,匆匆解决肚中的饥饿。

     晚饭后,我们又到了一个小公园。在农场六年,除了探亲回广州,我们是无法踏足一块可以称得上“公园”的地方的,所以,湛江这小公园,有草树,亭台,花径,湖泊,假山,也足以让我们陶醉其间了。其实,公园内没有任何娱乐设施,加上灯光不多,似有点不安全,而且八点来钟,即要清场,我们感到,还是不及雷州“天大地大”,那才是恋人们的伊甸园啊!不过,红坐车辛苦,此刻已感疲倦,他们便回到旅店,被彻底地分置两处,唯有忍受相思之苦。

       (二)

次日,我们又踏上旅途。班车往东行驶,渐离湛江,远离雷州。一路上,红的脸枕在我的肩头。八月底,骄阳似火,车厢内闷热,而公路上的黄尘不时又从敞开的窗口卷入车中,令人难受。我没有丝毫倦怠,我必须细心照顾小红,不时为她揩去额上脸上的汗珠,不时预备她会呕吐……

    中午时分,我们到达了江城。下车后的第一件事,就是买车票。这时,红又一次拉住我,说:“不要买到广州的票,我先跟你回家乡。”

    这说话使我楞住了,红获准赴港,应该归心似箭啊,何况她母亲在广州等她!但是,红还是那句话:“我先跟你回家乡……” 眼中还闪动着泪花。

    红这低低的一声,却给了我极大的震动!登时我也热泪盈眶,紧捏着红的手。啊,在她应该归心似箭的时候,她不会熬不了那半天的车程,她不是为了休息,而是为了一个心愿,一个只有她那样好心而又细心的姑娘才会产生的心愿!我犹豫了一会,也就决定按她的要求办,只买了两张次日回家乡的车票。

    家乡离县城还有41公里,按理说,这一个小时的车程,应该当天即可到达吧,然而,当年的交通极其落后,这41公里之间,就隔着两条河,而河上并没有桥,汽车只有靠渡船才能过得去,因此,没有两个小时以上是到不了的。而当天下午,已没有班车前往,只有等待第二天了。

    身处这个县城之中,红感到很新鲜;我虽曾两度返乡,但做梦也想不到,能够与红来到这里并住上一夜,同样也有新鲜感。他们找了一间旅店,依然是没能住上单间,只能住散铺。安顿好了之后,他们便到街上游逛。这县城不算很大,高楼大厦很少,但有一条主要的马路却也店铺林立,行人往来不绝。这里的特产要数豆豉、刀具、漆器等,海味店也不少。对此异地风情,红颇感兴趣,经常拉着我问这问那,如“豆豉是怎样做出来的?”“为什么这里的小刀就特别锋利?”“这个漆枕头睡着会舒服吗?”……

     我们来到了一间照相馆前。红思索片刻,提议道:“我们照个像吧。”

     对此,我没有思想准备;但也很快回过神来,表示同意:“好吧,照个相留念。”

     经过一个夏天的风吹雨打,再加上两天来的舟车劳顿,我变得又黑又瘦,加上头发较长,那形象实在不敢恭维;而红虽也历经风雨,且一路上晕车,但仍象盛放的鲜花一朵,丰满的脸庞带着笑容。这两位年轻人坐在了镁光灯前,留下了我们第一张也是唯一的一张合照。二十多年后的今天,我仍保存着这张合照,不时拿出来看看,回味一番当年的情景。不知红是否也如此呢?

     照完相后,我们继续往前走,渐渐走到了一条河边。几乎每个城镇都会有一条河流经市区,这座县城也不例外,我们站在一座石桥上,看着漠阳江上那大大小小的船只,饶有兴趣地观察着船上的人家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。

     如果说,二十八年后的今天,我还能记得那顿晚餐他们都吃了些什么,那肯定是骗人的,但我还记得,我们是在一家小饭馆吃的晚餐,不可能大鱼大肉吃得很丰盛,但那是一顿轻松的惬意的晚餐,我们暂时忘记了农场的艰辛岁月,也不去想几天后的分离,我们尽情地享受着这有限的幸福时光,为日后留下一段美好的记忆。

     夏夜的这座小县城,出奇的热闹,七点钟过后,街上渐渐人多起来。八点钟时,主要马路上人山人海,摩肩接踵;在“四人帮”仍在兴风作浪的文革时期,这里何以会出现如此畸形的繁荣景象?不过,仔细观察,你会发现人们其实只是在街上闲逛,在商店购物或看电影的人并不多。现在要分析原因,其实很简单,那时,一般家庭的居住环境很差,家中并没有风扇、空调之类,因此,在那炎热的夏夜,呆在家里如同受罪;再说,那时,人们都没有电视机、音响、电脑之类,又不准打牌打麻将,家中没有任何娱乐可享,因此,市民只有往街上去,闲逛数小时后再回来睡觉,于是,造成了市面上的这种虚假繁荣。

    我和小红,在旅店中没有单间可以提供给他们休息和温存,也只好卷入了那人山人海之中。不过,我们在农场幽静久了,能身处这样热闹的街市之中,我们也感到兴奋。走了几条马路,终于,我们发现了一个小公园。进入公园后,我们发觉公园很简陋,但毕竟有些花草树木,凉亭石凳,人也没有街上的多,于是,我们找了一张被树阴遮蔽着的石凳坐下。

    昨天晚上,我们在湛江的公园里,原想亲密一阵,但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机会;今天晚上,在这小县城的公园里,我们也有此愿望,但同样难以找到合适的机会,在我们面前,不时有人走动;在他们身后,仿佛有多双眼睛在盯着。我们只有手握着手,身体却难以挨得近一些,拥抱和接吻的举动变得极高难度,尝试再三也无法完成。这时,我们不禁想起了雷州半岛,想起了那些寂静的胶园,想起了那整齐的防风林带,还有那些柔软湿润的青草地……在那里,我们可以无拘无束地给对方献上火一般的激情!

     十点钟时分,我们要回旅店了。当我们进入旅店后,立即感到有一种失落,有一种恐慌,因为,我们不得不要分开了。在那个住旅店也要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的年代,一切偷情的企图都化为乌有,我只有目送红回到女人住的而他又不能踏入的大房间,再垂头丧气地回到男人住的大房间,找到属于自己的床位。

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三)

次日七点半钟,我们坐上了去紫罗山下我家乡的班车。夏日的早晨,天气还不算太热,丝丝凉风从车窗外吹进来,让人感到很舒服。红虽然会晕车,但这个早上似乎状态很不错,车开了半个小时仍觉得精神爽朗。

     我们沉默不语,都望着车窗外一晃而过的路树,还有山丘、田野。就在红感到不大舒服的时候,班车来到了一条河边,停了下来,大家都要下车等过渡,这下,即可舒缓了红的不适。

    “一水隔天涯”,这是当年落后交通状况的写照。遇河多要过渡,这是红也知道的,从农场往返广州,已领教得多了,如从农场到湛江,要在南渡江过渡;从湛江到广州,则要过那可怕的九江渡和龙江渡。说它们可怕,是因为通过每一个渡口,都要花上一两个小时!但是,红想不到的是,从县城到阿兴的家乡仅41公里,也要过两个渡口!不过,今天,她却要感谢这两个渡口,两次的过渡,实际就是让她得到休息,使她不至脸青唇白地出现在我的父母面前。

     过了这个渡,车行不一会,又得过另一个渡。红发现,越往前走,似乎山野越多,屋宇越少。两个小时后,车子终于到达了终点站——也就是我家乡所在的公社,亦即以前及现在所称的镇。

     这个镇,如果以现在的标准来评论,只能算一条村,实际上当时的村民都称之为“墟”的,有一条不大的主街,两旁有些店铺而已。每逢旧历五和十,便是墟日,买卖在此进行。我领着红,在那墟镇上匆匆转了一会,目的是让红领略一下这山区小镇的风俗人情。由于不是墟日,街上并没有多少人。

    我的父母现在仍生活着的那个村子沅安村,还在墟镇外五公里,乡下人不说“五公里”,而说“一堂路”或“一铺路”,步行还得一个小时!这段路,并没有公交车,也没有用于搭客的其他交通工具。我也有些亲戚住在墟镇上,借一部自行车骑回去或请别人载着回村也是可以的,但我不想惊动他人,觉得还是慢慢走回去好。我征询红的意见,红爽快地说:“不就是五公里吗?在农场也走惯了,走吧!一边走一边还可以多看看四周的风景呢。”

     于是,这对年轻人又上路了,向着一个遥遥可眺望的山下的一条小村子走去。我们脚踏的,是一条泥沙路,勉强可容两部汽车经过,但我们走了很久,也偶尔只听到自行车的铃响,而不闻汽车的马达声。

    路两旁有一些起伏的黄黑色小山丘,有一些零碎的田地,长着绿色的禾苗;可以看到牧童在放牛,看到妇女在割草。这里的风物人情与雷州农场有区别,这里有更多象陶渊明所描写的田园风光。

    渐近家乡,我有些熟悉了,毕竟已回去过两次,忙向红作介绍。只是不知,回到家里,怎样向父母交代与红的关系。

     我们来到村口,村口即一道木栏栅,由三根粗横木组成,象征性地说明这里是一个村子,外人免进。过了木栏栅,是一个大晒场,那晒场,归村里所有(当时叫大队),用于晒谷等;晚间,尤其是夏夜,是村民聚集之所。当这两位城市人打扮的年轻人进入晒场时,即招来正在那里干活的村民疑惑的目光。

     我并没有理会他们,实际上我也不认识几个人。我领着红转入一些小巷,也记不得转了几个弯,我们来到了村边的一间小屋。当时接近中午,小屋的门是开着的。我在前,红在后,踏进这间小屋。一进门,就是厨房;此时,一位矮小的老妇人正在一口大锅前洗涮。

    “妈,我回来了。”我喊道。“啊!”母亲抬起头,显然感到意外,也感到惊喜。当年通讯很落后,我无法预先将行程告诉家里人。“妈,我给你带回来一个媳妇。”我故作调皮地说。“那就好,那就好!”母亲忙不迭地说,连忙认真打量着红,脸上的皱纹似乎也忽地舒展开了。红急忙分辨道:“不是的,不是的……”

    这时,从屋里走来一位老人,身材高大,头发稀少,双眉微白,但两目炯炯有神。

    “爸!”我喊道。“回来也不打个招呼?”父亲责怪地说。“很难打电话,行程也说不准……”我说的也是实话。

    父亲看着红,想说什么,而红又有些尴尬的神色,我即给两老介绍:“这是我的场友小红,已批准出香港,顺便来我家玩玩再走。”

    刚才还笑得很开心的母亲,听到此话,大失所望,喃喃道:“啊?要去香港,要去香港?可惜了,可惜了……”父亲也掩饰失望的神情,说:“欢迎,欢迎……”

    幸而两位老人都通情达理,即使来人不是媳妇或未来媳妇,他们也会热情接待的,我担心会出现的尴尬场面总算只经历短暂时间即消失。之后,我领着红参观这间小屋。

       (四)

19714月,两位老人被遣返回乡后,在乡人的帮助下,搭建了这间小屋。砖木结构,瓦顶。屋内是两房一厅,但还有一把木梯子可以上到一间阁楼,类似现在的复式结构。厨房在刚进门之处,厕所冲凉房则在屋外另一小间。屋子的正门对着一条巷子,而背面则是稻田,推开窗户,春天可以看到翠绿的秧苗,夏天可以看到金黄的稻穗,也算得一景吧。

    我在路上已经开始盘算,将红安顿在哪里睡才是最合适?我想到那阁楼。但那阁楼是父亲的睡房兼书房,父亲会高兴吗?谁知他把这一想法说出,父母即表示同意。于是,我领着红,把那阁楼清洁并铺过床席等。这阁楼可以自成一统,楼下的人看不到阁楼内的人,干扰当然有,但不会很大。“喜欢吗?”我问。红不住地点头,看得出她真的很喜欢那个小天地。趁红在整理枕头时,我一把搂着她;她吃了一惊,想争脱,但挣不脱;我即在她的脸上唇上热烈地吻着,似乎要弥补这两天来的损失。红虽接受着我的吻,但显然心里不够踏实,两眼老是盯住那木梯,惟恐他人会在此时突然走上来。

    将红安顿好后,我领着她到楼下厅里吃午饭。刚坐定,这时,进来一位粗壮的年轻人,显然是刚刚劳动归来。见到我,他小声喊道:“三哥。”这是我的堂弟,他父亲出走海外,母亲病逝,成了孤儿,我父母回乡后,与这位侄儿生活在一起。家庭成分不好,使他成了“另类之人”,造就了他性格的沉默寡言。他白天外出劳动,吃饭的时候才回家。

    说到吃饭,其实是吃粥。乡下人只吃两顿,中午一顿都吃粥。不过,那粥是比较稠的,吃下两三大碗也可饱肚,堂弟就起码要吃四五大碗。下粥的食物,仅有豆豉、萝卜干、腌白瓜干等,但很可口。这一顿,红也吃了两大碗,连声说:“好吃,好吃!”

    饭后,红洗了一个澡,而且把头发也洗了。她站在巷子里,让那穿堂风吹干头发,但这一举动,却引来了附近的小孩来观看,似乎她是个异物。当头发差不多吹干时,她想睡一觉。的确,数天来,他们舟车劳顿,晚上在旅店也睡得不好,如今总算到家了,是该好好睡上一觉了。当红在阁楼上睡觉时,我才有机会与父母谈谈话,我不得不将与小红结识相爱的经过简单作个交代,好让两位老人明白事情的原委。

  一直到黄昏日将落山,快吃晚饭了,仍未见红动静,我不得不步上阁楼。透过斜阳的微光,看到红穿着一套粉红色的布质睡衣,仍甜甜地睡着,发出均匀的呼吸声;她那丰满的胸脯,也随着呼吸一起一伏。我坐到床边,细看她的脸。她的双颊微红,嘴角含着笑意。这睡姿,这神态,都令阿兴陶醉。   

        (五)

晚饭时,我看到,桌上有一盘鸡肉,还有鱼。一盏油灯放到桌子的中央,似乎也有些温馨的气息。

   “小红姑娘,不要客气。”父亲说。“乡下地方,没有什么好吃的,莫见怪。”母亲也说。“不要这样说,”红连忙制止两老,“你们太客气了,我来这里给你们添麻烦了。”“就当这里是自己的家,”我说,“暂时的家。”

    这是红在阿兴的家乡吃的第一顿晚餐。席间,我感受到,这正是自己追求的一种并不算太过分的理想境界——父母健在,妻子贤惠,家庭和睦,生活安定……但是,就是如此简单的理想,也不容易实现啊!

    晚饭后,我想到带红到村里或村外散散步,但母亲立即制止:“你傻了?外面黑黑暗暗的,谁敢到处去?”我想想也是,这里反而不及雷州,一对年轻人晚间外出,会被认为是乱搞男女关系,有伤风化的。红也心怯,觉得那些窄窄的街巷,似乎很不安全的,说:“听妈妈的话,我们留在家里。”

   这时,我的堂叔、堂兄之类来到了我们家。我曾回乡两次,早已得知我们家已经成了村人晚间聚集的一个点,我那有文化且见多识广的父亲便是他们谈话的中心。亲戚们到来后,我免不了又要解释一番与红的关系,与他们应酬一会,然后领着小红登上小阁楼。

   幸亏有这个小阁楼!乡人们在楼下或大声或小声地谈论着,那特殊的有点动听的乡音弥漫在屋内。当然,他们不会过多地理会阁楼上的那对年轻人的,这无形中给我们提供了谈心与温存的机会。阁楼上,点着一盏煤油灯,发出微弱的光,但对这两位恋人来说,那光线已经足够了。我坐在椅子上,红靠在床边,那情景,又仿佛和在农场女知青宿舍时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 (六)

     第二天,晴朗的天气,一大早,艳阳即高挂。我当然安排好了当天的节目,吃过早饭,我要带着红在村里村外漫步参观。他们穿着白衬衣,蓝长裤,都戴着草帽,脚下穿着乡下比较少见的皮凉鞋,大有俊男美女的风采。

   这是一条大概有数十户、百多号人的村子;村里纵横交错着多条巷子;巷子不足两米宽,铺着青石板。房屋多数破旧,青砖乌瓦,偶尔会看到几间新近盖的,但也很简陋。巷子里不时会遇到牛屎、猪屎、狗屎,鸡屎,但这是上等的肥料,有专人捡拾,我父亲未得解放时,也被监督干这个工作的。

   我和红穿着的皮凉鞋,就穿行在“众屎”之中,他们也顾不了那么多,饶有兴趣地领略着乡村房屋的建筑,体会着乡村民俗的风情。一边走,我一边告诉红,这间是“三叔”的,那间是“五公”的,那间又是“六婆”的;但我十分害怕,真的会遇到那些亲戚,因为又得介绍身边这位女子,而往往又难以介绍得清楚。

    我们来到了村头。这里开阔一些,有一间小商店,一间小学校,一个大晒场,还可以看到四周的田野和山丘。在这里站了一会,我们即成了村民注视的焦点,尤其是红。红倒也落落大方,举目远眺,右手用草帽煽着风,并有意无意地以草帽遮挡着微红的脸。我则感到不舒服了,似乎众人的目光会使红遭受极大的损失。于是,我示意红离开,向村外走去。在他们身后,传来了只有我能听懂的村民们的评议;这些评议放在现在,还是很中听的,他们认为小红身材丰满,会好生养。

    我们来到了村外。村外谈不上有什么景色,那里有一小块一小块的禾田,秧苗青青,长势还算好;一些起伏的小山丘,山丘上稀稀落落地长着一些树。我们站在山丘的树下乘凉,但强烈的阳光还是透过树叶的间隙射到我们身上。

    午饭后,依然是午睡时间,我要让红得到充分的休息,似乎是要弥补她在雷州多年来的劳累。

   傍晚时分,母亲说要到自留地浇水淋菜,这引起小红的极大兴趣,她说:“伯母,让我来干,你歇着。”

    母亲当然不肯,说:“你干不惯这活,很肮脏的,不要去。”

    红坚持要去,我只得陪她们一起去。说到自留地,现在的青年已不知为何物了,那是留给每户农民种菜自给用的一点土地,就是这一点土地,在前几年也被剥夺了,说是割“资本主义的尾巴”。邓小平重新上台,农民才能够分得到一点,起码解决自家吃菜的问题。

    村民的自留地在村边,我和红跟着母亲来到那里。我家的自留地大概只有几分的面积,被立体化地充分利用上了,地面上种着白菜、茄子等;竹架子上吊着一些白瓜、黄瓜、豆角等,不论菜还是瓜,长势都良好,可见土地的主人是勤快的。我和红在农场里都没有种过菜,但浇水施肥的技能还是掌握的,我提桶,红抢过母亲手中的木瓢,两人配合,干着本来一个人就能干得好的劳动。母亲站在一旁微笑着,看着这一对青年人……

    母亲不时喊着:“小红姑娘,小心点,别弄脏了衣服。”

    红应答:“知道了,我会干得好的。”

    的确,我提着的,并非清水,而是粪水!而小红穿着的,也并非劳动的衣衫。不过,小红这好姑娘,在这次劳动中尽量表现得“一不怕脏,二不怕累”,出色地完成了任务。

    踏着晚霞的最后一抹余辉,我们离开自留地回家。红觉得特别愉快,因为她能为这个家作出了一点点贡献;晚饭的时候,她也吃得特别的香。

    黑夜来临,屋里的节目和前一晚几乎一模一样,乡亲们来了,在煤油灯下天南地北地畅谈着;我们俩依然上到阁楼,开始了我们的二人世界。

     虽有红作伴,但并没有陶醉得昏了头,我仍记挂着红的行程;他说:“我父母还不能立即去南京,还要等南京二哥的消息,但估计就在这几天了,那你……”

     红说:“我可以等,和你们一起去广州。”

     既然红这么表示,我也不便说什么了,但内心既充满感激又觉得不安。

   “明天你要带我去哪儿?”红抬起头,显得很调皮地问。

   “明天?……”我思考着,忽然,我喊道,“明天是墟日,我们去趁墟!”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七)

      次日一早,我们出现在趁墟的路上。这条路,我们并不陌生,就在两天前,我们就是从镇上沿着这条路走到村子来的,现在只不过是从村子往镇上走去罢了。当然,不同的是,两天前,我们提着行李,很是疲惫,而现在则是轻松愉快,如同小两口去赶集。

     我父亲几乎每墟必去,买肉买菜是任务之一,但与亲戚及外界联系更重要。这天,我与红是和父亲一起去的,但作父亲的很识相,常常快步走在我们前面,距离有二三十米远,并不干扰我俩的谈心。由于是墟日,赶墟的人或步行或骑自行车,路上也显得热闹了些。太阳还刚刚出来,天气还不算热,路上也有些风,我和红都感到很舒服。

    步行了近一个小时,我们来到了镇上。由于是墟日,镇上的人明显比两天前多了,有的挑着箩筐,有的提着篮子,男女老少,熙熙攘攘。由于那时还是文革时期,物资短缺,那时的墟场实在不可与现在的同日而语。所谓墟场,也就是在那主街的两侧,摆着一些摊档,有卖青菜的,卖咸鱼的,卖酸瓜的,当然也有卖竹器木器的。我家大概就主要是买点猪肉和海鲜,这两类东西属奇货,不是随便可以买到,或买到合适的。而这任务,必须由父亲亲自完成,他逢墟必到,已成为购物老手了。我带着红,主要是凑凑热闹,体现一下乡村墟场的气氛而已。当然,如果遇到感兴趣的东西,我们也会买下的。

     我拉着红的手,漫步在墟场上,反正街上的人都不认识我们。因红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短袖衬衣,下身穿着一条蓝色的裙子,脚上穿着皮凉鞋,这种装束,在墟场中又显得很突出,时时引来各种目光。

     红喜欢吃海鲜,但今天这恤还鲜很少。我忽然看到,有一个摊档,档主是个中年男子,面前摆着一小篮子的鲜虾。我急忙走上前,问了价钱,即买了两斤,脸上舒展开了,因为红是喜欢吃虾子的。

    此后,我们又买了一些别的食品,又在镇上的几家小商店逛逛,然后再漫步回家。回家不久,父亲也到家了,他买了猪肉,还买了两条不容易买到的海鲜——马交鱼!

    中午那餐饭,有鱼有肉有虾等,很是丰盛的,我偷偷观察到,小红特别的开胃,吃了两大碗饭,我心里觉得甜滋滋的。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八)

这次趁墟,虽然买到了一点海鲜,但我觉得意犹未尽,原因是我知道红还未能尽情地品尝。还有什么办法呢?我一夜思量,忽然,想到了一个好去处,即直接到渔港去!到那个渔港小镇,一来可以买到海鲜,二来还可以观赏海景,以解红乡居之闷。

    次日,我即把这个想法告诉红,红也感到高兴,但是,她一听说那渔港离家里有十五公里,又没有班车去,就犯愁了,问:“那怎么去?”我说:“那还用问,我用自行车载你去呀!”红皱起眉头:“那你会很辛苦的。”我显出男子汉的气概:“不会辛苦,这里的路比雷州的好多了。”

   过了一天,我向堂兄借了一部自行车,载着红早早上路。那天红穿着一件淡青色的长袖衬衣,下面穿着一条深蓝色的长裙子,这样,既清凉又晒不着;而我,则穿着一件短袖白衬衣,下面穿着一条短裤,当然是为了骑车方便些,至于太阳晒,我倒不怕,因为我已被晒得够黑的了。

   东平那渔港小镇,我是去过的,我心里很清楚,那十五公里的泥沙路,其实比雷州的路好不了多少,只是上坡下坡会少一些罢了。红的体重,少说也有百斤以上,载着她来回骑三十公里,实在是够呛。但是,爱情的魔力又是难以想象的,再加上经过六年农场的劳动锻炼,包括长途骑车的锻炼,我胸有成竹。小红的右手搂着我的腰,这更增添了我的力量。

    我们一路上说着一些温馨的话语,不知不觉,经过了一个林场,经过了几个小山丘,渐渐到达了一处低地,远远可以看到一片蔚蓝色的海,与蔚蓝色的天连在一起。

    把自行车存放好后,我们手牵着手,穿行在这个无人认识我们的南海之滨的渔港小镇上。此时是上午九点多钟,镇上行人不多,店铺多是卖海味的,如咸鱼、虾米、海带等。

    我们并不急于购物,我们向往着那蓝色的海洋。虽然这里只是一处海湾,但也可以望到无际的海。我们在寻找,寻找一处象苏联电影《红帆》那样的海,寻找象红的兄弟寄来的照片上的香港浅水湾那样的沙滩,但是,我们无法找到那样浪漫迷人的景点。尽管如此,这里毕竟有海,有海面上飘浮的小船,有天空中飞翔的沙鸥,有海滩垂钓的渔人……这一切,也就够了,我们身在一个无人认识的渔港小镇,赤足踩走在松软的沙滩,让清凉的海水冲击我们的双脚,偶然发现几颗不错的贝壳和卵石,我们立即争着去捡,然后象小孩一样开怀大笑。然后,我们坐在海边的一块大岩石上,望着无边无际的大海,任由火辣辣的阳光照射在身上,任由海风吹拂着头发……此时,我们真想大声疾呼,真想引吭高歌,真想热烈拥吻,然而,他们还是必须压抑着内心的躁动,尽管周围并没有人作监视。

     中午时分,我们在镇上一家小饭馆里吃了午饭,又在墟场上买了一些海鲜,然后骑车回家。老实说,那些海鲜回到家已经不“鲜”了,幸亏还没有变坏。

    这渔港之行,让红觉得很尽兴,很开心,晚上,她多次亲吻我,不知是否要补偿我白天的辛劳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(九)

     由于当时我没有把在家乡的每一天都详细地记下来,所以,现在我实在记不起,红在我的家乡到底住了多少天!好象是七天,好象是十天,但我有一首诗写着‘家乡十二日,又往广州行’,莫非真的住了十二天?我说,这是许多人犯的错误!对年轻时的岁月不知道珍惜,没有把该记的记下来,到了年老需要怀旧时,许多细节,如日期等,却又记得不够清楚了!

     父亲有诗记载到南京的情景,其小序中注明到达南京的日子是那年的910日;那么,我们应是8号离开广州的。往前推算,应是7号离开家乡的。也就是说,那年的96日夜,是红在阿兴家乡的最后一夜。

    晚饭后,我父母在忙着收拾行装,兼与到来的一批又一批的亲戚交谈。而我与红,则呆在小阁楼里。我们在床沿坐着,油灯闪动着微光,把我们的身影投射到墙壁上。我们执手相看泪眼,默默无言。

   “住了这么多天,感觉怎么样?”还是我打破沉默。“很好!”红低声道,“我会终生难忘的。”“明天就要走了,好象做了一场梦。我很感激你,能在我的家乡住了这么多天!”“真的象做了一场梦。我怎么也没想到,会在这个村子里住了这么多天!”“你母亲一定急死了!”“见了面她肯定会骂我。”“都是因为我……”“没关系,她最多骂几句。……你先闭上眼睛!”

     “?”我顺从地闭上眼睛。我感到,红拉起我的左手,在无名指上套上一个指环。我睁开眼睛,把左手移近眼前,看到了那只金黄色的戒指。

   “这是……”我疑惑地看着红。“留个纪念吧。”红小声地说着,声音有点哽噎。

   “谢谢你……”这时,我感到自己的泪水与红眼中的泪水融合在一起……

      (十)

次日即7号早上,我们一行四人,在亲戚的护送下,到了镇上,再乘班车到县城。在县城,早由亲戚帮忙买好了到广州的车票。我们随便吃了点饭,红和家里通了电话,得知她母亲正在广州的新亚酒店焦急地等候。大概中午时分,我们坐上了往广州去的班车。在车上,父亲照顾有点晕车的母亲,而我,则照顾晕车得厉害的红。从家乡到广州并不算太远,但须得经过两个渡口,一路上也是够折腾人的。到了黄昏时分,班车终于到达了广州——我们,包括父母都熟悉的故城。

从离开农场到家乡,再从家乡到广州,这段十来天的历程终于结束了。我曾经写有四首五言律诗记其事,虽然写得不甚好,但也可以作为一篇小结,兹收录于此:

(一)与君齐上路,心境各难同。海岸观残日,江城沐晚风。欢时悲远别,梦里觅相逢。此去归何处?紫罗探老翁。   

(二)凄然君作伴,归路雨滂沱。慈母疑惊喜,严亲叹奈何。夜深人不散,茶淡话犹多。座客安知我,别离心内歌?  

(三)家乡逢夏日,满目草青青。山水知来意,风云感别情。缠绵二载梦,苦恨一朝声。君在香江畔,提琴为底鸣?!

(四)家乡十二日,又往广州行。父母精神爽,姑娘别意萦。九江寻渡口,南海听乡声。思绪如潮涌,黄昏入故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