臧老,冒犯了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陈贤庆

   2004年2月5日,也即猴年的元宵节的晚上,当代著名诗人臧克家先生逝世了,享年99岁。一个人能活到99岁很不容易,更何况还久负盛名。据介绍,1933年,还是一位大学生的臧老,自费出版了只有22首新诗作品的诗集《烙印》,即已获得好评。次年,他又出版《罪恶的黑手》,区区16首,又获得好评。这两本诗集,奠定了他在诗坛中的地位。1949年底,他写了一首《有的人》,歌颂鲁迅。那“有的人活着,他已经死了。有的人死了,他还活着”两句诗,便成为名句。

   臧克家的诗,我读得不多,但知道他是全国诗协主席、《诗刊》主编,与毛泽东有关于诗歌的书信往来,我也知道,他在文革期间被下放到“五七干校”,不知是由衷地还是被迫地,他用旧体的形式写了一些赞美干校的作品,我也读过几首,当然不会记得住。不管怎样,臧老在中国现代以及当代文学史上,总应有一席之位的。2月13日《羊城晚报》“花地”刊登了杨光治的纪念文章,文中提到:“近些年,有人完全否定臧老的诗,这是极端错误的,起码这三首(指杨所编的《过目难忘,诗歌》所选的臧老的三首诗),就经得起时间的考验。”不过,我想,中国的“诗歌大师”如果仅有三首诗歌经得起时间的考验,那也太寒伧了吧。

   本文并非评论臧老的诗歌,只是从杨光治先生的纪念文章中,读到了臧老书写给杨先生的一首诗,有点感触罢了。那首诗如是:“万类人间重与轻,难凭高下作权衡。凌霄羽毛原无力,坠地金石自有声。”这首诗,显然不是新体诗,而是用旧体来写的。我想,既然用旧体来写,总得依照诗词格律吧,何况还是一位大诗人呢。读这诗,开始两句还合平仄,然而,第三句就要命了,这句应该是“平平仄仄平平仄”,但是,那七个字中,竟有五个是平声字,而二、四、六字都是平声,无论古韵新韵,都显然完全不合平仄规律。再看第四句,“石”字应平而“仄”(古韵),也犯了忌。我想,除非“诗歌大师”不把它作旧体看待,否则,是遗笑大方的。

  同一天的《羊城晚报》,也刊登了区达权先生的《臧克家喜爱对联》一文。从文中得知,原来,上面提到的那首诗的后两句,他作为对联,写于自家门楼两边!既是对联,那就更要讲究平仄规律了,莫非臧老不大懂?再看文中,介绍了臧老自认为满意的两副对联。其中一副,是他为四川眉山县三苏祠所撰写的对联,此对联如是:“眉山巍峨三峰碧,眉水苍茫一片蓝。”看了这幅“对联”,我真的怀疑我自己的眼睛,怎么这么幼稚可笑?上联七字,竟然前六字都是平声字!上下联的“眉”字重复,犯了诗(联)家大忌;“三峰”与“一片”也不对仗;还有那“一片蓝”,实在淡如白水,怎么看怎么象小学生造的句。

  区文中还提到臧老的门楼上的另一副对联:“狂来欲碎玻璃镜,还我青春火样红。”我更惊讶了,这是对联吗?且不说内容费解(如不知什么是“玻璃镜”),上下七个字,应该说是没有一个字可以形成对仗的!不成对仗,怎能称对联而贴于门楼之上?“青春火样红”,似乎是某个年代的流行词语,我还记忆犹新。

  也许我的水平有限,两文所介绍的诗和联,我认为恰恰是拙劣之作,一般“诗人”亦羞,何况是“中国的诗歌泰斗”?臧老刚去,本应歌功颂德,但看罢报纸,如骨鲠在喉,不吐不快。臧老,冒犯了!